也谈“反分裂法”

March 17, 2005 – 11:17 am

近来中国人大已经通过了“反分裂法”,正如中国政府所说的,“反分裂法”是一部国内法,所以无论怎样外国都不能干涉。那么,外国政府是如何干涉的呢?一些国家对此表示保留意见,这当然是指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。另一些国家则表示对中国政府的支持,尤其是亚非拉的第三世界国家。那么如何去衡量“干涉”?凡是表示保留或反对的就是“干涉”?而那些这两天充斥国内报纸电视的那些表示对“反分裂法”支持的国家是不是也是一种干涉呢?既然是国家内政,他国就无需发声,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,都是一种干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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